新利体育官网: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09-08 07:59:50 1 来源:18新利体育luck官网 作者:新利体育官网登录网址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处于精密金属制造行业,需要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新材料技术、精密制造与测量技术等现代技术,通过塑造变型、熔化压铸、冲压切削、结晶等成型手段将金属材料加工成预定设计的产品,目的在于使成形的制品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的强度、形状、尺寸或外观。

  精密金属、塑胶结构件是众多高精尖产品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通讯设备、计算机、医疗器械、消费类电子、航空航天等行业发展速度日新月异的背景下,对产品的微型化、高精度、高质感等特性的要求越来越高。精密金属、塑胶结构件不仅可以满足上述行业相关产品对结构件电磁屏蔽和坚固支撑等的功能性要求,而且经过阳极氧化、PVD等表面处理后的精密、塑胶金属结构件可以提高耐腐蚀性、增强耐磨性及硬度,同时在色泽度、光滑度、质感等方面大大满足消费者对外形美观的要求。

  近年来,以CNC数控加工技术为核心的精密压铸、冲压、精密切削等技术广泛应用于金属、塑胶结构件制造,为下游产品提供了高质量、高精度、高质感的结构件或零部件,随着下游终端产品的多样性发展,对结构件制造服务商的生产工艺、数控及精密技术运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以精密压铸、锻压、冲压、CNC、激光切割、激光焊接、MIM、精密注塑等制造工艺、技术为基础,以精密模具设计、生产为支撑,为苹果、华为、亚马逊、谷歌、Meta、美敦力等国际、国内知名客户提供消费电子(含加热不燃烧电子烟、VR)、医疗器械、汽车(含新能源汽车)等终端产品所需精密金属、塑胶结构件产品的研发、制造以及部分组装服务。公司消费电子产品包括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耳机、智能音箱、电子烟、VR等终端产品的外壳、中框、中板、按键、标志、转轴(铰链)等;医疗器械产品包括手术刀、骨钉、心脏起搏器等终端产品所需结构件;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为动力电池配套所需的模组产品等。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受消费电子行业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和终端需求预期疲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公司营收和利润均出现下滑。面对不利的经营局面,公司一方面优化人员结构,通过技术、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改良升级以降本减负;另一方面压实管理职责,努力降低生产运营成本以增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海娟女士主持。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在专注现有消费电子(含加热不燃烧电子烟)、医疗结构件等主业的同时,也在加码新能源汽车业务并开拓储能业务,因此对现金流有较大需求。为满足原材料备货、研发投入的资金需求以及归还银行等,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2022年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3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29,15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38元/股与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6 号)核准,公司向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7,108,43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47元 ,均为现金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299,972.1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5,012,999.72元,实际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募集资金为496,286,972.38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2,257,108.43元,发行费用的进项税合计411,515.55元经公司认证抵扣后已缴还于募集资金户,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4,441,379.5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第 8386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9,444.14万元,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为8.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26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9,444.14万元,其中2021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9,444.14万元,2022年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后为8.27万元,于2022年5月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5月已注销。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所有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1年8月11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江苏金科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610.9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4,610.9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27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于2022年5月转至公司其他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5月已注销。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科森科技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科森科技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科森科技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